东莞避雷接地引下线的搭接方法发表时间:2023-03-15 11:51 东莞避雷接地引下线的搭接长度:扁钢搭接为其长度的一半。圆钢搭接为其圆钢芯部分长度的2倍,扁钢搭接为其扁钢截面的5倍。在建筑物内每一处应设置一个东莞避雷接地干线系统。 避雷接地干线必须与建筑物的电气设备、用电设备(除安装有接地装置外)相连;接避雷地干线与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网连接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每条接地干线应直接接在电气设备处;接地干线应分别与各层设备、建筑物、屋面的接地装置相连接;应尽可能将接地干线敷设于设备或建筑物、屋面下面;避雷接地干线应采用双层扁钢或双层圆钢(直径大于12 mm时采用三层圆钢)相搭接,长度不小于其厚度的2倍。 避雷接地体的外径与建筑物结构钢筋外径比值不得小于1.0。当建筑物结构钢筋外径为35 mm时,应进行避雷接地设计;当建筑物结构钢筋外径为50 mm时,应采用多根避雷接地体相互连接以保证可靠的避雷接地。避雷接地体应埋设在便于测量的位置,且接地干线与避雷接地体之间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避雷接地干线宜敷设于地下,如受条件限制无法敷设地下时,应采用暗敷设。当不能满足暗敷要求时,可在其基础钢筋网中或在混凝土内敷设。 避雷接地干线在暗敷设时,其搭接长度应符合表3要求。对于连接可靠的接地干线系统,均可在现场直接利用预留的钢管、角钢和钢管混凝土柱的钢筋作为避雷引下线。利用预留的钢管、角钢和钢管混凝土柱的钢筋作为避雷引下线时,其钢筋的直径应与所使用的钢筋焊接时所使用的焊条型号一致;长度应能保证在焊接接头处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在其焊接处做好标记。利用预留钢管、角钢和钢管混凝土柱中或混凝土柱内设置的避雷引下线作为避雷接地干线,其敷设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如: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作引下线时,则应采用明敷;如利用柱内钢筋作引下线时,则应采用暗敷;但当柱内钢筋为焊接节点时,则可将其断开,然后再将其焊接起来作为接地干线。利用建筑物基础内或混凝土内的钢筋作为避雷引下线时,可不做焊接处理;但当在混凝土中设置接地干线时,则应采用焊接方法进行连接;且在与混凝土接触处要做好标记。避雷接地干线应在各楼层的公共部位设置,与地面之间的净距不小于100 mm;并应尽量将接地干线敷设于设备或建筑物、屋面下面,避雷接地干线应与设备或建筑物、屋面的避雷接地装置相连。避雷接地体的材料要求:(1)所用的扁钢、圆钢直径应不小于12 mm;(2)扁钢、圆钢的横截面面积及最大允许弯曲半径应不小于40 mm;(3)当需要利用钢轨时,应采用无棱角、无裂纹的圆钢。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网作避雷接地干线时,当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采用角钢或圆钢作避雷引下线。但必须保证所用的角钢或圆钢在焊接接头处搭接长度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在其焊接处做上标记。 |